针对环江站实验室目前出现的在站从事实验人员多样化,流动性大,实验操作不规范,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不足等情况,为加强对我站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验条例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 各课题组和有关单位来本实验室从事实验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申请,包括所开展的项目内容、所采用的方法、样品数量及实验时间等,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协调安排。
二、 实验室采用统一规范的分析测试方法(有国家标准方法的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以保证结果的可比性。所有在实验室取得的原始分析数据,应尽快处理(两个星期为期限),以便数据有异常时查找原因。实验需要添加质控样品时,实验人员可跟管理员申请领取标准样品。
三、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玻璃器皿和化学试剂、贵重物品和剧毒药品应由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
四、 到实验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和初进行实验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单独开展工作前必须经过培训,经实验室管理员允许后方可独立工作。
五、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保持实验室整洁,爱护各种仪器设备和器具,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吃东西。
六、 仪器说明书一律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使用者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借阅
七、 需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者,要先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并在有关仪器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使用后做好使用登记。
八、 实验室采用统一的记录本记录原始数据,需要者可找实验室管理员登记领用,在毕业或离职时,离开环江站与研究所前将原始数据记录本交给自己的导师或课题负责人。
九、 进入实验室工作者,必须注意安全,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保持自己所用实验室的整洁,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做全面检查,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 对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事故者,将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江喀斯特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江站实验室管理员:林海飞
中国科学院环江喀斯特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
广西喀斯特生态过程与服务重点实验室
河池环江农田生态系统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18年9月13日